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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伊思特原廠址及常州華人化工東北側原閑置地塊土壤和地下水修復工程環境監理及效果評估項目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SYZB采競磋2022021
二、項目名稱:常州伊思特原廠址及常州華人化工東北側原閑置地塊土壤和地下水修復工程環境監理及效果評估項目
三、成交信息
一標段:
供應商名稱:江蘇龍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常州市新北區新橋街道新橋商業廣場1幢1701室
成交金額:人民幣壹佰陸拾肆萬元整(小寫:¥1640000.00元)
二標段:
供應商名稱:蘇州市宏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蘇州高新區向陽路198號6幢4樓
成交金額:人民幣柒拾叁萬捌仟元整(小寫:¥738000.0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名稱:常州伊思特原廠址及常州華人化工東北側原閑置地塊土壤和地下水修復工程環境監理及效果評估
服務范圍:包括根據采購人要求完成一標段效果評估、二標段環境監理服務等工作。
服務要求:
A.一標段效果評估
效果評估包括:
1.負責本次修復效果評估相關的環境技術服務工作。
2.根據修復項目內容及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有關技術文件,提供和地塊修復效果評估相關的環境技術服務工作,包括:編制效果評估技術方案,開展修復效果評估采樣監測【主要包括:土壤修復清挖效果監測、地下水修復效果監測、采樣點坐標的測量等】;提供和地塊修復效果評估相關的環境技術服務。
3.結合本項目的完成情況,在符合效果評估技術方案要求后收集項目驗收材料,包括施工竣工報告、環境監理報告、工程監理報告等,編制效果評估報告。
4.負責修復效果評估準備工作,收集相關的修復效果評估資料,配合施工方做好市級環保部門的相關評審工作,真實反映工作的實施效果并編制效果評估報告,通過專家評審。
B.二標段環境監理
針對本項目臨時設施工程、污染土壤清挖(包括基坑支護、土方開挖)以及土壤和地下水修復過程、污染基坑水抽提、處理及達標排放進行的全過程監理工作。對質量和進度進行控制,確保整個修復工作符合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土壤和地下水修復過程中監測大氣、水、噪聲等各項數據;以駐場、旁站或巡視等實施監理,提交監理過程有關報告,編制項目的環境監理方案,并嚴格按照環境監理方案和環境保護相關要求,進行工程監理和環境監理(包括提交相關報告)。
環境監理包括:
1.對修復工程全過程進行環境監理,對實施工程中的進度及防止二次污染等問題進行監督管理,直到修復工程結束。
2.對清挖、暫存,以及外運污染土壤處置過程進行監控,防止二次污染。
3.審核項目中相關的環境保護措施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
4.編制工程環境監理工作方案,并組建工程環境監理小組。建設項目施工期間,工程環境監理機構依據工程環境監理工作方案,采取巡視、旁站、組織監測等方式督促指導建設單位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
5.對采購人負責,同時為環境保護行政部門服務,協調項目施工與環境管理的關系,搭建信息溝通平臺,建立環保溝通、協調,完善工程環境監理檔案管理。
6.協助治理單位組織治理期環保宣傳和培訓,督促各施工單位落實施工期的環境保護措施,完善環保手續,防治施工期污染。
7.對土壤和地下水修復過程實施監測,監測符合國家技術規范,并將監測報告附在監理驗收報告中。
8.協助治理單位配合好環保部門監督檢查、項目環保審查和環保驗收工作。
9.污染場地修復工程施工過程中,編制《常州伊思特原廠址及常州華人化工東北側原閑置地塊土壤和地下水修復工程環境監理方案》,以及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相關文件給采購人。
10.協助采購人配合好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督管理。
11.工程竣工后,編制《常州伊思特原廠址及常州華人化工東北側原閑置地塊土壤和地下水修復工程環境監理總結報告》,并協助配合效果評估單位開展效果評估工作。
服務時間:據采購人實際工程實施到環保部門通過,視修復實際效果情況,如修復不到位需進行持續修復(合同天數以實際成交天數為準)。
服務標準:
A.一標段效果評估
本項目最終成果質量要求:
1.本項目成果質量必須達到或符合《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25.3-2019)、《污染地塊風險管控與土壤修復效果評估技術導則》(HJ25.5-2018)、《污染地塊地下水修復和風險管控技術導則》(HJ25.6-2019)等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省、市、行業的一切有關法規、規范、標準的要求。
2.編制《常州伊思特原廠址及常州華人化工東北側原閑置地塊土壤和地下水修復工程效果評估報告》并通過專家評審。
成交供應商必須對報告等相關成果的真實性、有效性、專業性及完整性負責。由于成交供應商提供的相關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成交供應商必須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因評估報告等成果錯誤造成采購人或第三方經濟損失或產生其他影響時,成交供應商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服務費用外,還應賠償采購人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B.二標段環境監理
本項目最終成果質量要求:
1.本項目成果質量必須達到或符合《建設用地土壤污染修復工程環境監理規范》(DB 32/T 3943-2020)、《污染地塊修復工程環境監理技術指南》(發布稿)(T/CAEPI 22-2019)等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省、市、行業的一切有關法規、規范、標準的要求。
2.編制本項目的環境監理方案和環境監理總結報告
成交供應商必須對報告等相關成果的真實性、有效性、專業性及完整性負責。由于成交供應商提供的相關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成交供應商必須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不予順延;若因評估報告等成果錯誤造成采購人或第三方經濟損失或產生其他影響時,成交供應商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服務費用外,還應賠償采購人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五、評審專家名單
沈琰、曾桂、丁昕峰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本項目代理服務費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服務收費標準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無。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江蘇常州濱江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地址:常州市新北區東海路常州濱江國際企業港1號樓
聯系方式:戚先生、0519-8580167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江蘇尚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區典雅商業廣場3號樓四層14號
聯系方式:0519-88818225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王濤
電話:0519-88818225
十、附件
1.采購文件
2.《中小企業聲明函》
業務指南 江蘇尚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 All Right Reserve 備案號:蘇ICP備20036582號-1
公司地址: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三井街道典雅廣場3號樓四層14號 [免責說明]